羈押
很多人覺得這個章節很可怕
好像規定很複雜
好像很難懂
別怕
我總是會提醒自己
〔一切都很簡單〕
此話一出
然後幻想一位可愛女學生依偎在我懷裏
〔嗯,楊律師不可以騙人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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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國考壓力,造成我人格偏差
小時候,我很少幻想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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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學羈押的要件時
都只會死背羈押三要件
什麼〔犯罪嫌疑重大〕
什麼〔法定羈押原因〕
什麼〔羈押的必要〕
.....一堆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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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這樣的思考方向和順序事倍功半
換個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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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常常好奇一個問題
假設律師和檢察官實力相當
我一直以為
〔理論上〕
羈押庭審查時
檢察官應該百分之百必勝
被告應該百分之百會被裁定羈押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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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以前我曾會有這種念頭呢?
因為檢察官在聲請羈押之前
可能已經偵查一年半載了
檢察官對於案情已經摸到熟透了
反之
被告往往出其不意地被逮捕
被告臨時被檢察官詢問
被告臨時被告知要被羈押
被告臨時打電話隨便找個律師來
律師好不容易趕到法院
才跟被告聊案情沒多久
法官來了,開庭了
要審查是否可以羈押
此時
假設律師和檢察官實力相當
誰會贏?
準備1小時vs準備1年
誰會贏?
所以我曾經認為檢察官必勝
所以我曾經認為被告必定會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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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然
假設突然開庭
假設是要審理〔是否有罪〕
的確
準備1小時vs準備1年
檢察官必勝
但是
羈押要審理的
〔是否符合羈押的要件〕
所以
律師只要死咬著一點
〔不符合羈押的要件〕即可
縱使被告有犯罪
縱使被告都自白了
只要不符會羈押的要件
律師就有可能會贏
被告就有可能會當庭釋放
而羈押的要件規定在刑訴101條
各位同學
在學羈押之前
先別太快進入課本學說的羈押三要件
先幻想這個臨時逮捕丶臨時審理的畫面
先幻想只準備1小時的律師要如何打敗準備1年的檢察官
當各位在腦海中有這個畫面之後
一切都變很簡單了
- Dec 14 Thu 2006 01:46
羈押(一):羈押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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