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二一的那段日子
我在陽明山上的一間餐廳打工
那時有一位工讀生,長得很像周星馳
他有兩大嗜好
第一
他喜歡參加媽媽們的麻將聚會
依照〔三娘教子〕的定律
他逢賭必輸
但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只是想趁機認識那些狼虎之年的熟女
然後再過濾出徐娘半老風味猶存的熟女
最後....刑法239條
第二
他為了平衡年齡上的差距
他也極偏好找年齡比他小的高中美眉
而且採用罕見的3P玩法
有時是二女一男
有時是二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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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精卵結合的那一剎那
卵子會立刻產生防護罩
所以雖然體內有無數精子亂衝
只會有一隻幸運的小蝌蚪能跑進去裏面玩
還記得國中時
我常常好奇地思索著
如果有2隻小蝌蚪幾乎同時衝進去
〔第2隻小蝌蚪會不會被夾在防護罩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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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時
教授問同學們一個實務案例
被告潛入女子宿舍陽台
摘下其中一條性感蕾絲內褲
展開DIY的行為
完工之後,又掛回去
當場被埋伏的警察逮捕
試問被告該當何罪?
教授問完之後
沒有人回答的出來
教授為了鼓勵大家便提議
〔只要回答的有道理,就加分〕
為了拼獎學金
小弟我挺身而出
〔公共危險罪,因為可能導致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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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想到〔超越的因果關係〕時
就會聯想到上面三則故事
假設刑法有〔未婚懷孕罪〕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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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一
甲男,乙男,丙女
因國考壓力太大
某夜
一時性起,玩起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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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二
透過X光放大鏡
無數隻小蝌蚪在丙女體內亂衝
甲蝌蚪:兄弟們!衝啊!務必要搶到頭香
乙蝌蚪:可惡!還不快閃開,別擋在我前面
甲蝌蚪:咱們領先了!哈哈!可見咱們比較威猛
乙蝌蚪:屁啦!那是因為你們是快槍俠,比較早進來
甲蝌蚪:誰有地圖?我有點迷路了
丙卵子:我在這裏!趕快進來唷!
甲蝌蚪:我來啦!我搶到第一啦!喔耶 ^o^y
丙卵子:額滿了~啓動防護罩~
乙蝌蚪:更!錄取率比律師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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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三
丙女大肚子
甲男和乙男皆被起訴〔未婚懷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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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很明顯成立未婚懷孕〔既遂〕
乙男很明顯成立未婚懷孕〔未遂〕
因為
雖然乙男和丙女有性行為
雖然乙男也派出小蝌蚪潛入丙女體內
但是甲男的小蝌蚪搶先一步精卵結合
所以丙女是因為甲男而懷孕的
丙女並非男為乙男而懷孕的
丙女的懷孕結果和乙男並無因果關係
此時所謂〔超越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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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看完擇一丶累積丶超越的因果關係文章之後
各位同學有沒有發現一件事
〔有無因果關係〕的判斷
似乎不需要用到任何學理
幾乎就只是個〔舉證和證明〕的問題
沒錯!
〔因果關係〕就是這麼簡單
看到考卷上的題目之後
只要幻想一下案發經過的畫面
然後再幻想自己是檢察官和辯護人的攻防
最後再幻想自己是法官
就能做出最後的判決,並寫下答案
PS1:
〔超越的因果關係〕
早期實務稱之為〔因果關係中斷〕
後來為什麼改名呢?
理由很簡單
因為因果關係只有二種答案
〔有〕或〔沒有〕
不可能既〔有〕卻又〔中斷〕
因此為了正其名
晚近的學者才改用〔超越的因果關係〕一詞
PS2:
雖然在刑法上不存在所謂的〔因果關係中斷〕
要嘛〔有〕丶要嘛〔沒有〕
不可能既〔有〕卻又〔中斷〕
但我卻聽過一件〔因果關係中斷〕的特例
當我就讀研究所時
曾經兼差在一家社福機構擔任社工老師
那機構中有另一位社工,高大威猛,堪稱〔猛男〕
有次午餐時間,我就好奇地問他
楊:你這麼高大威猛,女生一定會很滿足
猛:我的第一次,剛好也是最後一次
楊:怎麼說?
猛:我們做了很久,而且讓她直達終點
楊:很強啊,第一次就高潮
猛:不盡然
楊:何解?
猛:就在她高潮的第一秒,樓上的水塔剛好爆裂
楊:啊????
猛:我是說真的
楊:然後呢?
猛:驚嚇之餘,很直覺反應暫停,並上樓觀看
楊:然後呢?
猛:我和弟妹,花了1小時打掃樓上
楊:然後呢?
猛:再回到房間時,她就回家了,唉~
楊:嗯~因果關係中斷
猛:???什麼意思???
楊:咳!咳!咳~沒有啦~
PS3:
本文章內容皆是真人真事
- Sep 18 Tue 2007 13:08
因果關係(三):超越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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