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來

每天都會想起那件民事案件

當事人因為被騙加盟(宗教加盟店)

交了一筆錢

什麼都沒有

後來又被騙簽了馬關條約

什麼都沒有

若未來不繼續交錢

還要倒違約金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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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先經朋友介紹

分別問了3個律師

都沒有把握

我是第4個,也是最後1個

第一天見面

我看了契約內容

我也搖搖頭

因為所有的詐騙過程

都是用口頭,沒有存證

若單看契約和產品

雖然我怎麼看都覺得保證倒賠

但縱究是你情我願我契約

(單從書面來看,是如此)

我直言她保證告不贏

老太太當場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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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查判決丶法條,查到天亮

不小心找到一個冷門的法條

可以用來和公平交易法和不完全給付連結

法律面完全串起來了

我心喜若狂

趕緊打電話給老太太

我們展開搜證準備

搜證一兩個月

確定事實和法律都有一定的把握

發存證信函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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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幾天,收到對方的答辯狀

對方做偽證

我仔細對照每一個字

被我抓包

第一天開庭

我當庭指出來

對方律師很訝異,啞口無言

(看來被告連自己律師都隱瞞)

法官只是冷冷的一句

〔那是有權制作,不算刑法的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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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在開庭前一天,才收到對方的書狀

我立刻寫書狀反駁

天一亮,當庭陳報書狀

結果法官罵我

〔書狀要早點送,不要當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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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

法官展開民法試題測驗

〔為什麼這可以請求?〕

〔為什麼那可以請求?〕

〔這個和那個的法條依據為何?〕

我講了理由

我寫了書狀

我去國圖查相關論文

我附上一堆判例和期刊

法官只回一句

〔隨便你,我覺得不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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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開庭更狠

法官第一句話就很宏亮

〔你~~~~我又要考你了〕

用手伸長著指著我

〔為什麼這個可以請求?〕

我再度回答理由,並且附上判例

法官這次想不到如何回答

法官轉問被告律師

〔你覺得有直接因果關係嗎?〕

被告律師

〔我覺得沒有〕一句話就坐下

法官一如往常地不附理由回答

〔我也覺得沒有〕

此時我心想

〔不是採相當因果關係說嗎?〕

〔連直接因果關係都出來了?〕

〔找不到理由來壓了是吧?〕

〔幹!再忍下去吧,反正都忍半年了〕

我仍一如往常地面帶微笑,然後斯文地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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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起訴到現在

大約審理了半年

書面vs審理,二者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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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攻防,我一面倒從頭贏到尾

被告律師被我電好玩的

所以每次開庭剛走進門口時

被告律師臉色都很難看

到後來,他已經不敢再寫答辯狀了

以免再被我電回去

呵呵,狂電律師前輩的感覺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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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審理過程

我從頭到尾被法官電

法官只問我一個

幾乎忘了被告和被告律師的存在

我不管回答什麼

法官永遠不附理由簡單駁回

而且口氣愈來愈兇

瞪我丶用手指我丶大聲兇我

所以每次開完庭剛走出門口時

被告律師臉色都志得意滿

用那種〔我贏定了〕的表情

無形中用得意的眼神嘲笑我

也難怪到後來,他已經不須要寫答辯狀了

反正他只要坐在那看法官電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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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最後

被告在法官力挺之下

開出令人不敢置信的要求

〔原告須登報道歉〕

〔登報費用由原告支付〕

〔不賠半毛錢〕

〔解除契約,但需退貨〕

〔退還的貨,原告要賠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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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不答應

法官眼見有和解可能

法官為了快點結掉這個案件

法官再度從天而降

〔和解可以退一半裁判費,用來登報〕

〔你知道民訴有退裁判費的規定嗎?〕

〔這個案子,你很..難..贏〕

聲音宏亮丶語氣停頓

用手指著我,睜大眼睛釘著我

心想:〔第二句話太羞辱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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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這幾個月心情不好的原因

也因此

從使我偶爾有空,也沒什麼心情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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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體諒法官的難處

一個月要審上百件案件

一個月要寫上百份判決書

一個月要看上千份書狀

唯有和解,是唯一解套方案

不用審理丶不用看書狀丶不用寫判決

換成是我,也會如此

所以法官拼老命要求雙方和解的部分

我完全不會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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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逼和解

免不了要嚇嚇雙方當事人和律師

所以法官兇我的部分

我也完全不會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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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告姿態強硬

法官一定覺得兇被告沒屁用

而我太過溫和好說話

法官當然只兇我一個

法官當然只單方面逼我和解

是我的態度導致法官得寸進尺的

我也不能怪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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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竟敢有臉開口要求被害人道歉

法官竟敢有臉開口用被害人的錢登報

這點我就無法釋懷了

這點我就百分之百確不是我的錯了

這點完全是法官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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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

向幾位資深前輩請教

發現很多律師也曾遇過類似困境

發現很多律師也曾遇過同類型的法官推事

而前輩們給我的建議是

〔不要理法官,但也不要想兇回去〕

〔繼續堅持審判,繼續忍氣吞聲〕

〔有時法官見嚇不退你,只好判你贏〕

有道理

聽完心情好多了

也決定拒絕和解

也深信法官最後被迫要判我贏

說實話,若從當事人主義的角度來看

我真的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贏

(前提是當事人進行主義被尊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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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接到當事人的電話

老太太說她可以不要半毛錢

但她最不甘心的是

竟然有人用宗教來詐財

而且沒有悔意

還敢反過來要被害人道歉

她說她願意把所有的賠償金捐給慈善團體

她說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話

〔如果我們不要錢,如果我們把錢全捐出去,心念一轉,也許磁場就會改變,開庭的運勢就會改好很多〕

想想也很有道理

就這麼辦吧

再寫了一份書狀

這次我姿態就強硬且堅定許多

並且言明願把錢捐給慈善機構

另外

我也決定好人做到底(疑!好人?)

我決定免費幫老太太寫刑事告訴狀

還要免費幫老太太向公平會檢舉被告

絕對不可以放過那些壞人 凸>_<凸
















PS:

有沒有人寫過檢舉函給公平會的經驗?

我還沒寫過這種書狀

有版友在公平會工作的嗎?

教一下我怎麼寫好嗎?

謝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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