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故意〕?
大家都會背〔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
故意的〔要素〕為何?
大家都會背〔知〕和〔欲〕
但光是這樣死背是沒用的
大家都忽略了國考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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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它最核心的在於〔那些東西要知道〕
如果我殺了甲
在法庭上我抗辯
〔我不知道甲的姓名地址生日〕
〔所以我欠缺,知,這個要素〕
〔所以我沒故意〕
試問該如何審理?
答案很簡單,也很白吃
知,只需對〔構成要件要素〕知道即可
講白一點
只要把法條拿出來看
只要對法條內容的要素知,即可
271條殺人罪的要素
〔殺人者....〕
所以我只需要知道甲是〔人〕即可
其他的不需要知道
所以我仍有殺人的故意
而國考對於〔知〕會怎麼考呢?
通常集中在〔打擊錯誤〕和〔客體錯誤〕
詳情請參考我之前寫的〔打擊錯誤or客體錯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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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
它最核心的在於〔區別實益〕
國考最常考的就是
〔未必故意〕vs〔有認識的過失〕的區別
二者都有〔知〕
差別僅在於〔欲〕
〔未必故意〕會容忍結果發生
〔有認識的過失〕根本不希望結果發生
現在讓我考各位幾個問題
一丶〔男生射精前拔出來,學A片射在女生臉上,但女生仍懷孕〕
試問:〔故意〕或〔過失〕致使懷孕?
二丶〔女生沒醉卻又裝醉,要求在男生家過夜〕
試問:〔故意〕或〔過失〕致使一夜情?
相信各位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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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了解國考的重要考點
〔故意〕丶〔未必故意〕
其實不難
同理
當各位把〔故意〕丶〔未必故意〕給搞懂了
〔過失〕丶〔有認識過失〕也能拿高分
國考,其實沒想像中難
PS:
今天我去看了〔海角七號〕這部電影
很好笑,也很感人
演員的演技也很棒
強烈推薦大家去看喔
- Sep 01 Mon 2008 02:00
故意vs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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