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斯有2種
警察釣魚辦案也有2種
「釣魚偵查」的學名為「誘捕偵查」
我先把結論告訴大家
一丶「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合法釣魚)
二丶「犯意誘發型」誘捕偵查(違法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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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
就是電影上演的那一種
帥氣的警察假裝是買家
向本來就在賣毒的壞人訂貨
就在當面交易時
當場來個人贓俱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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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犯意誘發型」誘捕偵查?
就是實務上偷偷在做那一種
警察其實也有業績壓力
假如上級交待這個月要抓10個毒販
月底了,只抓了9個毒販
怎麼辦? 還差一個?
老方法
假扮同志
上網交個同志網友
拼了老命用金錢和美色誘惑對方
「缺錢嗎?這個月卡債繳不出來吧?」
「只要幫我弄個搖頭丸,我就付你三倍的價格」
「沒有人知道,沒有人受害」
「一起吃藥丶一起做愛丶一起high」
景氣不好丶色字當頭
有錢賺丶又能爽,誰抵抗的了?
原本沒有前科的老實人
就這麼當場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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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說結論如下
一丶「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 = 合法釣魚
二丶「犯意誘發型」誘捕偵查 = 違法釣魚
理由都傳統法學那一套聽不懂的東西
司法廉潔丶司法信賴丶正當程序...
保證讓學生聽不懂丶記不住丶明年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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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再來玩玩「法律經濟分析」嗎?
讓小弟再度用靈活的手指頭為妳服務
保證讓妳終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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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經濟分析」的世界
凡事追求「利大於弊」
一切以利益丶成本為選擇標準
只要「利大於弊」我就幹
殺頭生意有人做,有奶便是娘
只要「弊大於利」我就不幹
賠錢生意無人為
至於其他的公平丶正義丶和平...
只是師出有名的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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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 = 合法釣魚?
反正某甲本來就在犯罪
把某甲釣出來又如何?
騙某甲又如何?
付出的成本只是1~3天的辦案時間成本
付出的成本只是1~3人的警力人力成本
付出的成本只是幾十頁的筆錄文書成本
但是....
獲得的利益卻是少了1個毒販
獲得的利益卻是少了1公斤的毒品
獲得的利益卻是少了數十個人染上毒癮
獲得的利益卻是少了數十個原本會破壞的家庭
當然
也少了數十個沒錢買毒而去偷去搶的準犯人
相對的
也少了數十個被害人
簡單的國小數學告訴我們「利大於弊」
「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 = 合法釣魚
警察騙壞人又如何?
警察不道德又如何?
只要「利大於弊」,成大事不拘小節
什麼手段我們都做得出來
而且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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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惡馬自有惡人騎
「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 = 合法釣魚
所取得的證據也有證據能力
PS1:
好久沒寫文章了
沒辦法
實在太忙了
我會儘力抽空寫文章的
別再寫信來催我了 >_
PS2:
法律經濟分析很酷吧?
酷酷的楊律師
酷酷的法律經濟分析
以後改走冷酷型男路線
希望可以把到正妹
嘿嘿!
- May 25 Fri 2007 15:58
法律經濟分析 vs 誘捕偵查(一):機會提供型誘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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