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就是暫時不用坐牢
像是留校察看
實務上只要是輕罪
都有可能弄到緩刑判決
例如:過失傷害罪
甲不小心害乙跌倒受傷
法官會先勸雙方和解並撤回告訴
若告訴人堅持不撤回
而甲願意認罪道歉時
法官就有可能會宣告緩刑
當然啦,法官也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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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宣告緩刑都會宣告2年
所以判決主文會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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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成立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個月
若易科罰金,每日1仟元
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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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主文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2年內甲若沒幹壞事
那麼就不用坐牢,也不用罰錢
但是
若甲2年內有做壞事而撤銷緩刑的話
甲就要被罰
而處罰方式有2種
1.罰3萬元(1仟元X30天)
2.坐牢1個月
甲可以任選其中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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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直以為
緩刑期滿若未被撤銷
只代表〔刑〕失效
但是〔罪〕仍在
也就是有罪不罰的意思
但經版友提醒
查了一下書本和立法理由
才發現我是錯的
應該是〔罪〕和〔刑〕都失效
就等於無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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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自己搞錯之後
就趕快貼這篇文章
免得繼續誤人子弟
不好意思
呵呵
PS:
我的〔刑法體系書〕在這一部分也寫錯了
未來我會找個時間改版並修正
另外
補充一點
千萬別以為補習班老師或律師有多強
大家都是一知半解丶東錯西錯的
所以國考時不用擔心自己沒唸完
也不用把對手想得多強
沒什麼好擔心的
全力去考即可
祝大家金榜題名
- Aug 15 Wed 2007 01:46
緩刑期滿未撤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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