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到警察盤查的新聞

希望能喚起大家對盤查的重視

這也是我第一次用黑心律師的身分向蘋果投稿盤查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921833724712442?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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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多位讀者的提醒,第194頁的題目及答案皆有誤,修正如下:

關於訴之撤回之敍述,下列何者正確?(A)原告於第一審法院為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後,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起訴(B)原告於二審撤回起訴後,不得就同一事件再起訴(C)為充分保障原告之處分權,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後,原告無須得被告之同意即可撤回訴訟(D)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須經原告之同意【103身心】   

An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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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上蘋果了,這個案件根本可以當律師司法官考試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混合題,我的答案當然錯誤百出,但重點是,答題時必須像我一樣儘可能把每個爭點都挑出來評價。所以只要把這篇多看幾次,同學們就會知道國考實例題要如何下筆了。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905748606320954?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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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身兼律師及老師的多P身份,當有必要推行法治教育,唯有用身教樹立榜樣,才能避免學生們誤入歧途,麻煩各位同學轉貼分享本文,功德無量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888287098067105?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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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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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五等)

版本:106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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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第一次,同時獻給反同志及同志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858571167705365?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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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單用[辯論]的方式狂電反同言論是沒用,其實反同人士只是極少數,他們根本不是阻礙。真正的阻礙是那一半懶得管這事的立委們,但當他們發現反對或阻礙實質上是害一大堆小孩失去雙親時,那就有可能動搖了,所以我這篇其實是要動搖那一半懶的管的立委們,麻煩大家多轉貼,讓更多立委或立委助理看到

http://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85158749507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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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刑案看似簡單,其實很難打,必須是專業的刑事訴訟律師才能打得好,在刑事有罪確定後,若想再翻盤,需要用到大法官釋憲及刑事訴訟法的一些法理,還需要一些創意,全台灣能再接手繼續打下去的律師就沒剩幾個了,讓我再露一手吧,讓妳們看看黑心律師的厲害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820686314827184?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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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搬來萬華時,我發現樓梯間的紗窗是打開的,我順手把它關起來,隔天,紗窗又打開了,我又關上,就這樣連續拉扯近一星期,我終於贏了。很明顯是隔壁鄰居,我猜她想更通風吧,但紗窗本來就通風,而且可以防蚊蟲爬進來,從任何角度想,都沒有打開紗窗的理由 

大約一年後的某個晚上,我看到一隻蜻蜓在紗窗上,它渴望回到一網之隔的天空,它應該已經抓在那一整天了,我趕緊把紗窗打開,但它又嚇到飛到另一邊的牆壁上,隔天晚上,它仍在牆壁上不動,第三天,它無力的掉在地上死去 

我終於回想到多年前看到的一個新聞,一個台灣人發明了抓蒼蠅的方法,他用網子包成球狀,在最下方挖小洞,裡面放生魚肉,蒼蠅們聞到味道從下方擠入,但因為蒼蠅有只向上飛的習性而出不去,最後累到沒力就死在裡面 

原來隔壁的阿嬤打開紗窗是有原因的,從此我就把樓梯間的紗窗打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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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律師的黑暗兵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19/93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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