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一位法律系學生傳給我這影片,他想知道警察有無執法過當?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30174667333026&id=162608724089621&refid=17&_ft_=top_level_post_id.230174667333026%3Atl_objid.230174667333026%3Athid.162608724089621%3A306061129499414%3A54%3A0%3A1459493999%3A1683134511833245835&__tn__=C

 

我忍不住打電話罵他一頓,警察的行為100%合法,警察沒有過當,但重點不在這,只有死背法理的笨蛋法律系學生會想這問題,我要他千萬不要去考法官檢察官,因為台灣不缺只會死背法理卻不食人間煙火的廢物法官檢察官,雖然我明知他是正義又有熱忱的好學生

 

===============

 

畫面拉回我研究所一年級時,我們班上有幾位在職生,一個是市刑大的警察,一個是國安局的,某堂下課,二個人聊天,我在旁抽菸,那是我研究所收穫最大的一個下課,他們的談話救了未來的我一命,否則我現在會是有前科的人

 

國:「若我開車在路上,你只是第六感想要搜我的車,又沒搜索票,你會怎麼做?」

警:「先生,你剛才開車違規蛇行」

國:「沒有啊,我是變換車道」

警:「這時候我會直接開你的車門或車廂,先開先搜再說,若人民制止,我再說『拍say』然後手縮回來即可」

國:「若我還是拒絕無搜索票的違法搜索呢?若我跟你大吵呢?」

警:「我會用警察內部的網頁曾有人教過的老方法」

國:「什麼老方法?」

警:「我會先貼近你,在你耳旁小聲罵你XXX,然後立刻退後,然後你會很生氣罵回來,只要你罵到任何髒話或侮辱的文字,我才會把手打開,讓你看我剛才按的錄音筆,然後用現行犯把你壓回警察局」

國:「幹!還有這招,真鬥不過你們這些老狐狸」

 

=============

 

畫面拉到我考上律師後,某個下午我走在街上,一台警車突然45度插到我面前,警察下車盤查我,整個經過,我寫下了台灣史上第一篇違法盤查的文章

http://sleepylaw1234.pixnet.net/blog/post/211274669

 

上述文章最下方第67樓的回應,曾有人質疑我真實性,其實有些內容我沒有完全寫出來,因為我怕有更多警察有樣學樣,但現在我還是決定公開,其實當時那個警察故意用很娘很雞歪很噁心的語氣笑著說

 

楊:「你編號多少?給我看」

警:「唉唷!好啊,你給我看證件,我才給你看,這樣才公平」

楊:「我沒義務給看,你編號多少?給我看」

警:「哈哈,我不給你看怎麼樣啊,我幹嘛給你看」

楊:「你是警察,你要守法,你竟然知法犯法」

警:「唉啊,什麼法啊?我不知道也,你翻給我看,給我看啊」

 

當時他說話的內容及語氣大約如上,他的眼神卻有點得意的準備,他是故意要激怒我,他希望我生氣,我真的生氣了,他希望我罵髒話,只可惜我一個髒字都沒罵,因為我想起研究所一年級看到的畫面,因為我發現他右手緊握著拳頭可能有什麼東西,我猜他一定握著錄音筆

 

現在回到這篇文章中間的內容及下方第67樓的回應

http://sleepylaw1234.pixnet.net/blog/post/211274669

當我到派出所報案,當xx大隊長官趕來處理時,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為何我知道有錄音筆?」、「為何盤查我的警察反而不敢承認有錄音筆?」,因為我運氣很好,因為老天保祐,讓我在研究所一年級時得知有些壞警察有這招,所以完全是我猜的,我剛好猜中了

 

==============

 

現在回到這個影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30174667333026&id=162608724089621&refid=17&_ft_=top_level_post_id.230174667333026%3Atl_objid.230174667333026%3Athid.162608724089621%3A306061129499414%3A54%3A0%3A1459493999%3A1683134511833245835&__tn__=C

 

我的法律見解和大家一樣,在開始錄影後,警察完全是合法的,也沒有過當的問題,這個人民真的公然侮辱了,他和正常人一樣笨,他活該,他未來會有前科,類似的人及案件,我看太多了,我每次看到這種影片,我都會搖頭為他們嘆息,也為自己慶幸,感謝老天保祐,若非老天安排我在研究所一年級時看到國安局vs市刑大的對話,否則我早就是有前科的律師了

 

 

 

 

 

ps1:類似的知名新聞還有下列二個人,檳榔西施原本可以告刑法306條警察不退去罪,年輕律師本來可以告警察刑法304條強制罪,最後他們二人都反被壓在地上丶起訴丶有罪。我和他們的差別,只在於我運氣好

 

警察側摔檳榔西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V13PRR3VKs

 

律師中山分局接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A4f75STxR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DGnW1sScuI

 

 

 

ps2:我常被鄉民罵:「網路上一堆老實警察乖乖被人民罵的影片,警察這麼可憐,你不要再和警察唱反調了」

 

這是天大誤會,我也常寫文章罵違法人民,並讚美守法警察,我從沒要和守法警察作對,我單純只罵違法的人,任何職業的都罵,包括律師檢察官法官警察。還有,當警察在錄影時,他當然知道自己會被錄進去,他當然會改變語氣及態度,試問,你騎車開車被警察攔無數次,警察對你說話的語氣和影片一樣嗎?最後,只有對警察有利的影片才會被錄下來並保留並上傳網路,相反的,一開始就不會被錄,或必定消失,絕對不會上傳網路 

 

 

 

ps3:至於本文最上方的影片,在錄影前發生什麼事,我就不知道了,我無法評論

 

 

 

ps4:雖然是很明顯合法的事,各位同學心中仍要養成處處懷疑的好習慣,尤其未來考律師後才會發現台灣的偵查實務和電影演的完全不同,要讓一個人有前科其實不難,幸運的是,台灣絕大多數警察是很正派的,所以這種問題並不嚴重,但我仍要公開這個只有警察知道的祕密

 

 

ps5:各位同學可以分享本文,讓更多人知道這個「只有警察知道的祕密」,妳的分享,可以救很多人,讓被害的人民不再被引誘犯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