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有人留言問下列問題:「請問如果經過治安較不好的路段(EX林森北) 走在路上,警察可以隨意的欄路人及搜包包嗎?搜包包可以拒絕嗎? 若騎車時,被要求開車廂,可以拒絕嗎?
我之前問過警察,他說我可以拒絕,但他會懷疑我包包或車廂藏有違禁品,他會叫我自己打開給他們看,不是他們親自動手就不是搜,但對我們來講這樣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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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回答:
所以之前有人上網來罵:[若以後人民懂法律了,豈不變成人民玩法的局面?]
實務上,人民永遠不會比警察更懂法律,就連大多數律師檢察官法官都很少接觸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永遠會是最懂警察職權行使法的人
而妳上述的經歷,就是警察玩法的一種,原本是[違法盤查+違法搜索]的他只用一句話成功的騙妳[同意盤查+同意搜索],事實上,若妳不同意違法盤查違法搜索,妳真的會像我一樣被押到警察局,而妳將求助無門,因為妳就算告警察刑法307條違法搜索罪及刑法304條強制罪,結果只是妳浪費很多時間作筆錄及請假到地檢署受訊問,最後違法警察100%不起訴或無罪,而妳可能反被告妨害公務罪
我說的是事實,是真相,因為台灣自民國1年~104年來,沒有一個違法警察被判刑法307條違法搜索罪及刑法304條強制罪確定,一個都沒有,違法警察全勝,守法人民全敗,所以台灣的檢察官及法官及立委們都在騙人民,讓人民誤以為有權拒絕警察違法,其實人民根本無權拒絕,只能選擇服從,或像我一樣被押到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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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被電影騙了,以為偵查及審判實務真的像電影一樣,壞人都逍遙法外,警察都像電影中演的一樣無助嘆息
其實台灣偵查實務,人民的權利來及自於警察想給你權利時,反之,若警察不想給你(不管是上級交待或你口氣不佳或看你不爽或只是第六感),你就會被違法拘捕及違法搜索,而你,保證0救濟可能,因為違法警察保證100%不起訴或無罪,因為台灣自民國1年~104年來,沒有一個違法警察被判刑法307條違法搜索罪及刑法304條強制罪確定,一個都沒有,違法警察全勝,守法人民全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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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笑的是,我竟然是全台灣第一個且唯一個公開這個長達百年的祕密的人
最好笑的是,竟然有些警察及檢察官罵我並阻止我公開這個長達百年的祕密
我偏要公開這個祕密 凸\ _ /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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