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的問題
早期律師司法官已經考到爛了
所以現在出題率較低
但是四等考試還是很喜歡考這個
這東西其實只會考幾個地方
接下來我將會挑選四等常考的考點來解說
相信我
正當防衛常考的就那些而已
看懂了,就會發現這幾乎是送分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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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打架,一定會出現這些對話
老師:〔你為什麼打他?〕
小朋友:〔因為他先打我〕
老師:〔就算是他先打你,你也不能動手打回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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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是不對的
還手,常常也是不對的
因為這也是種〔傷害罪〕
因為這也是種〔動用私刑〕
想要討回公道?
可以,請經過公正的審判
因為這就是遊戲規則
可是...很多時候,等到審判就來不及了
比如:甲一直打乙
若不讓乙還手
難道要讓甲打到天亮?
因為有急迫性
所以我們才會搞出〔正當防衛〕這東西
立法目的就是讓各位可以及時保護自己
先保住生命
然後再慢慢去法院告
因此,正當衛防的第一個要件出現了
必須是遇到〔現在〕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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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
若是〔過去〕的侵害呢?
甲一拳KO乙,把乙打到躺在地上
甲很開心地轉身離開
乙越想越不爽
三秒之後
乙爬起來,衝向甲
往甲的後腦,用力巴下去
乙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呢?
當然不行
因為甲已經打完了
因為甲已經轉身離開了
因為甲已經不想再打乙了
已經沒有任何急迫性了
乙可以慢慢去法院告甲
乙沒必要動用私刑了
所以乙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因為沒有〔現在〕的侵害
因為只剩〔過去〕的侵害
再講誇張一點
〔過去的侵害〕=〔過去的回憶〕
法律不可能因為〔回憶〕而容許〔動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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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四等實例題常考的東西
很簡單吧
教完了,報告完畢
PS1:
最近剛好接了一件正當防衛的案件
所以心血來潮寫這個題目
學習正當防衛的要件,有一個技巧
回想小時候打來打去的爭吵過程
然後各位就會覺得很簡單了
沒錯
正當防衛這東西
各位小時候已經實習很多年了
PS2:
實習,是最有效的學習方式
以前我看過幾本教人〔如何快速學習〕的書
其中一個技巧,就是〔實習〕
而且是利用日常生活學習
我還記得作者了為學習滑雪
他特別搬去冰天雪地的地方
所以他很快就變成滑雪高手
作者想學好英文
他特別搬去美國住個幾年
現在他英文溜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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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夢想,未來若再有機會開課
我也會用〔實習〕的方式教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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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老師,刑法性交的定義好難喔〕
楊律師:〔有插入說丶接觸說....等〕
女學生:〔嗚...人家不懂〕
楊律師:〔示範一遍就懂了,來~~就是這樣...〕
女學生:〔啊~啊~啊~~~~~〕
楊律師:〔這下懂了吧!我就說我很會教吧,哈哈~~~〕
- Nov 16 Fri 2007 23:00
正當防衛(一):現在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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