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版友紛紛來信詢問
為何只有刑訴的文章?
為何沒有刑法的文章?
理由很簡單
其實也沒為什麼
就是剛好有版友問刑訴的問題
所以剛好只討論刑訴而已
呵呵
好的,我們來玩刑法吧
刑法真的很好玩
尤其是刑法總則
是國考所有科目中,最有體系的一科
也是我最喜歡的一個科目
===============
先從不作為犯開始
還記得教科書中,不作為犯的成立要件嗎?
1.作為義務(保證人地位)
2.作為可能
3.不為期待之行為
講個小故事
保證你(妳)對這三個要件融會貫通
而且終生難忘
===============
從前從前,有個遙遠而神秘的國家
稱為〔華華民國〕
該國有著人類第一套刑法〔華華刑法〕
最開始時,只處罰作為犯
例如:拿刀殺人丶出手傷人...等等作為犯
只要各位想得到的作為犯,〔華華刑法〕應有盡有
這也是〔華華民國〕的國民最自豪的地方
===============
只到有一天
有個負心漢在外面偷偷養女人
剛好他老婆因重病而昏迷在床
負心漢為了早點〔化暗為明〕
所以決定要讓老婆早點掛掉
但是...〔若我殺死老婆,就要坐牢也〕
負心漢用手摀著下巴,若有所思地想著
〔有了!只要我不繼續照顧她,點滴總有滴完的一天,她會死〕
負心漢眼睛一亮,奮力地壓熄還沒抽完的菸,轉身離開
一星期後
老婆因為缺乏餵食及照顧而死亡
檢察官起訴負心漢殺人罪
理所當然地,只開庭一次,法院就宣判無罪
理由很簡單
〔華華刑法〕只處罰作為犯
沒有半個條文處罰不作為犯
基於罪刑法定主義,負心漢無罪開釋
=====================
隔天各大報紙頭條〔女人!千萬別昏迷〕
消息傳來,華華民國的立法委員們議論紛紛
為了填補這個立法漏洞
立法委員們想到一個好方法
〔不作為=作為〕
只要在刑法總則加一個條文
〔不作為視為作為〕,這下總沒問題了吧
隔天立法院一早就全數通過刑法修正條文
這就是〔不作為犯〕產生的立法源由
大家明白了嗎?
^_^
- Aug 13 Sun 2006 20:25
不作為犯(一):不作犯產生的立法源由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