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有人留言問下列問題:「請問如果經過治安較不好的路段(EX林森北) 走在路上,警察可以隨意的欄路人及搜包包嗎?搜包包可以拒絕嗎? 若騎車時,被要求開車廂,可以拒絕嗎?
我之前問過警察,他說我可以拒絕,但他會懷疑我包包或車廂藏有違禁品,他會叫我自己打開給他們看,不是他們親自動手就不是搜,但對我們來講這樣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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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回答:
所以之前有人上網來罵:[若以後人民懂法律了,豈不變成人民玩法的局面?]
實務上,人民永遠不會比警察更懂法律,就連大多數律師檢察官法官都很少接觸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永遠會是最懂警察職權行使法的人
而妳上述的經歷,就是警察玩法的一種,原本是[違法盤查+違法搜索]的他只用一句話成功的騙妳[同意盤查+同意搜索],事實上,若妳不同意違法盤查違法搜索,妳真的會像我一樣被押到警察局,而妳將求助無門,因為妳就算告警察刑法307條違法搜索罪及刑法304條強制罪,結果只是妳浪費很多時間作筆錄及請假到地檢署受訊問,最後違法警察100%不起訴或無罪,而妳可能反被告妨害公務罪
我說的是事實,是真相,因為台灣自民國1年~104年來,沒有一個違法警察被判刑法307條違法搜索罪及刑法304條強制罪確定,一個都沒有,違法警察全勝,守法人民全敗,所以台灣的檢察官及法官及立委們都在騙人民,讓人民誤以為有權拒絕警察違法,其實人民根本無權拒絕,只能選擇服從,或像我一樣被押到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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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被電影騙了,以為偵查及審判實務真的像電影一樣,壞人都逍遙法外,警察都像電影中演的一樣無助嘆息
其實台灣偵查實務,人民的權利來及自於警察想給你權利時,反之,若警察不想給你(不管是上級交待或你口氣不佳或看你不爽或只是第六感),你就會被違法拘捕及違法搜索,而你,保證0救濟可能,因為違法警察保證100%不起訴或無罪,因為台灣自民國1年~104年來,沒有一個違法警察被判刑法307條違法搜索罪及刑法304條強制罪確定,一個都沒有,違法警察全勝,守法人民全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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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笑的是,我竟然是全台灣第一個且唯一個公開這個長達百年的祕密的人
最好笑的是,竟然有些警察及檢察官罵我並阻止我公開這個長達百年的祕密
我偏要公開這個祕密 凸\ _ /凸

楊律師加油 相信你能夠成為第一個戰勝警方的男人!
謝謝,但你誤會了,我並非和警察對立,我沒要和警察戰 我只和違法的警察對立,而且我戰的對象是自古以來都故意幫違法警察的檢察官及法官及審判文化,他們才是造成違法警察全勝紀錄的主導者 這是不可思議的世界紀錄,台灣竟然民國1年~104年沒有一個違法警察因違法盤查拘捕搜索而非判罪確定,一個都沒有,全勝
楊律師好久沒更新啦.最近都在忙什麼
律師加油..11
謝謝
律師所言絕對為每秒都正在進行式的可悲慘劇,個人也數次遭受類似的羞辱及恐嚇,記憶最深刻者為還在服役期間身穿野戰迷彩服配戴陸軍砲兵上士領章,也是因所謂「疑似違規駕駛」而被國道警察攔查,本人也熄火下車完全配合程序且出示合法有效證件,然其中一位懶散噁心的所謂執法者竟言出不遜言:「你穿著打扮十分怪異且配戴不明徽章,莫非是解放軍」,當下令我失控一腳狠狠將其踹倒成為翻滾的烏龜並以所有知道的粗鄙言詞大聲訓斥,被上手拷押回國五隊部後本人即刻聯絡服役單位及某位長官報告經過,對方仍舊持續威脅利誘要杜撰所謂假筆錄真劇本在下均沉默不語,不久軍團司令座車抵達侍從官及國警上級同時進門將我解拷釋放還訓斥五隊一番也請敝人釋懷不要再計較,然當侍從官帶我步出門口時背後竟冒出山水有相逢五個字本人即刻回頭再次怒視並謂流浪狗太多請通知環保局派員抓捕後登車離去,一路上真是五味雜陳不僅愧對上官及長官更氣自己怎麼會無端捲入這場噁心醜陋的鬧劇,隔天覲見軍團司令親耳聆聽安慰及訓示將軍一句這個社會很混亂讓我迄今不忘,分享舒緩情緒用字遣辭粗鄙尚祈見諒並請賜教斧正!
現在的警察感覺都沒有認真辦案 案件被吃的機率變高了 對警察越來越冷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