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犯罪成立要件〕?
常見的理論有2種
==============
〔三階論〕
1.構成要件該當
2.違法性(無阻卻違法事由)
3.有罪責
==============
〔二階論〕
1.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2.有罪責
==============
講白一點
二階論把前面2個合併在一起
==============
何謂二階論所謂的〔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1.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
(也就是三階論所謂的〔構成要件該當〕)
2.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
(也就是三階論所謂的〔無阻卻違法事由〕)
==============
很簡單吧!
既然這麼簡單
我們繼續給它玩下去
何謂三階論所謂的〔構成要件該當〕?
1.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殺人放火)
2.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故意過失)
=================
何謂三階論所謂的〔違法性〕?
只要構成要件該當,就推定有違法性
除非符合阻卻違法的要件,否則即具違法性
我們以〔正當防衛〕為例
1.客觀無防衛情況(沒有壞人要殺你)
2.主觀無防衛意思(並非為了自衛才想要反擊)
=================
很簡單吧!
而二階論呢?
也是一樣
何謂二階論所謂的〔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1.客觀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殺人放火)
2.客觀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沒有壞人要殺你)
3.主觀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故意過失)
4.主觀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並非為了自衛才想要反擊)
=================
很簡單吧!
我們用白話版來定義〔三階論〕的要件如下:
1.你有幹壞事
2.你沒有正當理由
3.有罪責
=======================
我們用白話版來定義〔二階論〕的要件如下:
1.你有幹壞事,而且你沒有正當理由
2.有罪責
=======================
所以〔二階論〕和〔三階論〕的內容差不多
只是排列的順序不同
因此98%的案例,不管用那一種理論,結論都相同
=======================
但有二種特例之下會有差別
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通常是〔誤想防衛〕)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通常是〔假想防衛〕)
=======================
上述二種特例
也是國考最喜歡拿來考的東西
其實很簡單
但若要讓各位融會貫通
對我而言是個浩大的工程
有空我再慢慢寫
881
PS1:
我在學生時代寫過2篇論文
刑法刑訴各一篇
當時我刑法就寫〔二階論〕
因為我覺得蠻好玩的
PS2:
國內好像只有黃榮堅教授是採二階論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他的文章
PS3:
其實犯罪成立要件的理論有一大堆
〔一階論〕
〔二階論〕
〔三階論〕
〔四階論〕
〔五階論〕
反正最後都能判斷是否成立犯罪
所以其實差異並不大
================
這就好像〔三權分立〕和〔五權分立〕
其實內容都差不多
你要把它們〔合併〕或〔獨立〕
理論上,大多數時候是沒有差別的
只有極少數的例外之下會有差
PS4:
按照上述邏輯
〔1P〕
〔2P〕
〔3P〕
〔4P〕
〔5P〕
反正最後都可以達到高潮
所以差異並不是很大
===============
疑!
這樣說對嗎?
===============
為了學術研究
看來我有必要親身體驗,分〔P〕試驗
PS5:
誠徵正妹數名
共同進行多P學術研究
意者請與我聯絡
唉!
一切都是為了學問
PS6:
我獨自為學術犧牲即可
謝絕男仕
常見的理論有2種
==============
〔三階論〕
1.構成要件該當
2.違法性(無阻卻違法事由)
3.有罪責
==============
〔二階論〕
1.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2.有罪責
==============
講白一點
二階論把前面2個合併在一起
==============
何謂二階論所謂的〔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1.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
(也就是三階論所謂的〔構成要件該當〕)
2.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
(也就是三階論所謂的〔無阻卻違法事由〕)
==============
很簡單吧!
既然這麼簡單
我們繼續給它玩下去
何謂三階論所謂的〔構成要件該當〕?
1.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殺人放火)
2.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故意過失)
=================
何謂三階論所謂的〔違法性〕?
只要構成要件該當,就推定有違法性
除非符合阻卻違法的要件,否則即具違法性
我們以〔正當防衛〕為例
1.客觀無防衛情況(沒有壞人要殺你)
2.主觀無防衛意思(並非為了自衛才想要反擊)
=================
很簡單吧!
而二階論呢?
也是一樣
何謂二階論所謂的〔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1.客觀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殺人放火)
2.客觀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沒有壞人要殺你)
3.主觀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故意過失)
4.主觀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並非為了自衛才想要反擊)
=================
很簡單吧!
我們用白話版來定義〔三階論〕的要件如下:
1.你有幹壞事
2.你沒有正當理由
3.有罪責
=======================
我們用白話版來定義〔二階論〕的要件如下:
1.你有幹壞事,而且你沒有正當理由
2.有罪責
=======================
所以〔二階論〕和〔三階論〕的內容差不多
只是排列的順序不同
因此98%的案例,不管用那一種理論,結論都相同
=======================
但有二種特例之下會有差別
1.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通常是〔誤想防衛〕)
2.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通常是〔假想防衛〕)
=======================
上述二種特例
也是國考最喜歡拿來考的東西
其實很簡單
但若要讓各位融會貫通
對我而言是個浩大的工程
有空我再慢慢寫
881
PS1:
我在學生時代寫過2篇論文
刑法刑訴各一篇
當時我刑法就寫〔二階論〕
因為我覺得蠻好玩的
PS2:
國內好像只有黃榮堅教授是採二階論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他的文章
PS3:
其實犯罪成立要件的理論有一大堆
〔一階論〕
〔二階論〕
〔三階論〕
〔四階論〕
〔五階論〕
反正最後都能判斷是否成立犯罪
所以其實差異並不大
================
這就好像〔三權分立〕和〔五權分立〕
其實內容都差不多
你要把它們〔合併〕或〔獨立〕
理論上,大多數時候是沒有差別的
只有極少數的例外之下會有差
PS4:
按照上述邏輯
〔1P〕
〔2P〕
〔3P〕
〔4P〕
〔5P〕
反正最後都可以達到高潮
所以差異並不是很大
===============
疑!
這樣說對嗎?
===============
為了學術研究
看來我有必要親身體驗,分〔P〕試驗
PS5:
誠徵正妹數名
共同進行多P學術研究
意者請與我聯絡
唉!
一切都是為了學問
PS6:
我獨自為學術犧牲即可
謝絕男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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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學術研究有分性別ㄛ?
女士優先
原來二階、三階理論,結果都是一樣的! 之前,都以為是不一樣的! 經由楊律師的簡單說明,讓這二階、三階理 論,變得如此容易、簡單多了! 學習法律的確是如此輕鬆、簡單! 感謝您!謝謝您! 不知現在是否還找的到楊律師您早期的所寫 的,刑法、刑訴論文! 期待您講解:誤想防衛、假想防衛,兩者不 同?又該如何用簡單明白的方式來理解!一直 讀書本的講解,還是無法區別不同之處,只知 道書本所說明的情形,卻無法真正理解,希望 能經由楊律師您的簡單講解,讓我能更容易明 白區別不同! 自己讀書本之後,一直無法真正理解、懂、課 本的內容,以致於在國考上,題目一變,就覺 得自己都慌了!之前,讀的也都忘了!這不知 是否就是沒有融會貫通!
加油
這該不會是傳說中的... 書中自有顏如玉"
但目前沒有人報名 orz
不知道楊律師接不接受男生戴假髮報名??? 哈,這個問題,我是幫樓下問的!!! XD 另外,楊律師..請問您的書出好了嗎?! 刑訴...TKS
1.只限正妹 2.刑法已寫好(大幅修改),保成正在排版 3.刑訴...唉...太忙了
哇~果然帥哥只看的上正妹 還想說戴假髮較無實用性 戴那種調整型的小衣擠一點溝 這樣比較有吸引力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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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還是不知道如何用三階答題阿(吶喊+淚奔
我也不知道啊
哇哩勒~~太閃了~~太閃了~~~ 不要趁機會打情罵俏好嗎?兩位><
我沒有要打情罵悄 我是發自內心地覺得這個是自古以來絕大多數考生都問過的問題中,幾乎毫無意義的問題之一 因為大多數人所謂的〔三階段論證〕 在我眼中根本稱不上〔答技方式〕 與其說它是〔邏輯〕,不如說它是〔文法〕的一種 ============== 既然是一種〔文法〕 我只好回答 〔對,任何答題都需要用到這個東西,但你從小就會了,別再為這個問題而煩惱了,也別再問我這個問題了〕
============== 何謂二階論所謂的〔不法構成要件該當〕? 1.正面構成要件要素存在 (也就是三階論所謂的〔構成要件該當〕) 2.負面構成要件要素不存在 (也就是三階論所謂的〔無阻卻違法事由〕) ================= 楊律師 我是非本科生,也是第一次讀刑法的考生, 上面那段,你寫的很白話了,考生應該一看就要懂, 但是也許我比較笨,我買了你最近的書,這段也反覆看好幾次, 就是不懂什麼正面負 面存在不存在的, 但是就在剛剛, 就剛剛而已喔! 我竟然恍然大悟ㄝ, 我真的是肖A, 原來就是這麼簡單啦!!!!!!!! 真的好謝謝你喔!(叩拜) 因為相信你說的'一直重複看就對了!" 所以我一直不放棄,重複看重複看, 果然真的如你所說, 有一個當下就莫名奇妙的懂了,而且根本不用背!!理解了自然就記住了! 我真的了解這句了, 好開心喔!!!
這就是〔射精理論〕的展現 重複久了,最後總是會射的 而且感覺很爽
討厭啦!幹麻說的那麼露骨啦!人家是女生...會害羞啦!>_<
我是男生 我也會害羞啊 但我是強烈主張人人都要射的 http://www.wretch.cc/blog/sleepylaw/25680864
http://www.lawspace.com.tw/ 在買楊律師的書之前我有買上述網站的教材 您們都是很棒的律師很棒的老師 但後來都只看楊律師的書 但因為函授教材很貴~所以我硬著頭皮也很認真 在唸 大約已唸了近一年時間的涵授還差半年可以K完 收到您那薄薄一本的書卻顛覆了我的學習觀念 楊律師~到底該怎樣學習!!徬徨中
李俊德在外的評價很高 他是很認真的老師,真材實料 我的書只能用來應急 不管你讀什麼書 總之,一直看一直看,看到懂為止
二階論除了黃教授外.中正大學的柯耀程教授也 主張二階論^^
以前我為了想多了解涵攝理論,還特別去買柯教授的書,他的確是真材實料的學者
好高興地一次收到楊律師的回覆^^昨天還跑去 學校書局看了柯教授的新書"參與與競合"乎~真 是受益匪淺呀QQ
加油
再次來請教楊律師關於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我知道錯誤類型分為構成要件錯誤跟禁止錯誤 前者阻卻故意,後者視個案阻卻或減輕罪責 以誤想防衛為例(好像也沒見過其他例子) 書上寫說是在客觀上無防衛情狀 故所為的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 這我可以理解,只是在處理學說的部分,理解困 難,羅列自己的解讀如下,如有錯誤請指出 負面構程要件理論→以二階為前提,因把構成要件 跟違法性當作一體,合稱「不法」→故誤想防衛=構 成要件錯誤(看完楊律師的文章後悟出來的) 故意理論→故意除知與欲外,包含不法意識,排除 故意,僅論過失→這我完全看不懂,不法意識不是 罪責要件嘛?怎麼放進故意裡去了? 嚴格罪責理論→視為禁止錯誤 限縮罪責理論→類推適用構成要件錯誤 限縮法律效果之罪責理論→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乃 防衛人誤阻卻違法事由的前提事實無為有,非構成 要件錯誤,亦非禁止錯誤,乃獨立之錯誤類型,阻 卻罪責故意,僅論過失→這我大概理解,意思是誤 想防衛無法歸類進傳統的錯誤類型,但是罪責故意 是甚麼?從來沒有在其他的問題中看過這個詞 這部分對我來說像天書一樣,實在不好 懂,......還請楊律師解惑 ps.最近買了刑訴速成兵法,或許該改稱楊老師 了?XD
不管採那個理論,若結論是[阻卻故意],不代表就一定成立過失,而是[阻卻故意,接下來要判斷有無可能另外成立過失.....] ============ [限縮法律效果之罪責理論]也就是現在三階論通說所採的,的確如黃榮堅教授所言,這似是是三階論為了解決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而硬ㄠ出來的理論,所以在其它99%的案例中都不會出現也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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