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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非法律系,只看我的書不到4個月而已,考82分(滿分100),而且是全國第14

各位仔細看他的成績單,他的《英文》及《法學大意》都考很低分,表示他對於普通科目及法律科目都讀不好

只有我寫的《民事訴訟法大意及刑事訴訟法大意》拿超高分,表示即使其他法律科目都讀不好的人,只看我的書幾個月後仍可超高分考上

我很開心能幫助他金榜題名,他說明年想再試試考四等書記官,希望能再收到他金榜題名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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