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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我都會很想抽空多寫些文章

但這幾天可能比較沒辦法

除了因為這幾天比較忙以外

更重要的是

那個民事案件這星期又要開庭了

我又要遇到那個為了快點結案而幹譙我的法官

前幾天查了一下

那個法官積案是北院前幾名

難怪他願意為了消化案件而命我接受對方提出的和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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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人提出的和解條件

1.退貨還錢,但不用另外賠半毛錢

2.被害人要登報道歉

3.登報費用由被害人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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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我接受

法官說和解可以退一半裁判費,可以用來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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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民事法肯定比我強100倍

法官絕對明白裁判費是原告要先墊的

也就是說

加害人和法官要被害人用自己先墊的錢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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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幾天,我就會想到這些對話和畫面

所以每隔幾天,我心情就會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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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強的對造律師或檢察官,我都不怕

事實上,我也從未見過真的擺得上抬面的強敵

但是...

這個世界上有那個律師敢面對法官?

這個世界上有那個律師不怕法官?

這個世界上有那個律師打得過法官?

附帶一提

這就是為什麼要當事人進行丶處分丶辯論主義的原因

職權主義是個純理論的完美主義

但如果套用在現實丶人性丶壓力....職權主義根本只是口號

學者常說當事人主義太現實

對,就是因為現實,所以最符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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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日子,問過無數資深前輩或版友

我只得到結論:

〔絕對要忍下來〕

〔審判過程被譙,和判決結果無關〕

〔法官為了逼和解幹譙律師是很常見的,忍下來就會贏〕

我會強忍下去,直到拿到理所當然的勝訴判決

(我個人是有絕對的自信勝訴,如果只從事證和當事人攻防來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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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啦

可預見的這個星期...我的心情保證會很低落

不好意思

暫時沒心情為了各位考生而搞笑














PS:

未來各位版友若當上司法官

希望別像那位法官一樣誇張

盡力勸雙方和解是必要的(否則案件太多,會過勞死)

但別從〔勸〕和解,變成〔命〕和解

因為這和警察吃案沒什麼兩樣

〔因為我忙不過來,所以事情就算了,我不管誰對誰錯〕

這...這...和我們追求的司法正義,會不會差太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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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各位版友若當上書記官

當法官有時不小心做太誇張時

記得

找個適當時機,有意無意地暗示法官要修正一下

法官和書記官應該都很要好

我相信好的書記官

可以成為一個好宰相

讓法官從暴君變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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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做好當庭被幹譙和羞辱的準備

敢死隊~~~衝啊~~~ ^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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