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問題純屬虛構

文中的人和真正的國考之神

並非同一人,也無任何關連

純為法學討論而設計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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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為報復政府機關

立志參加各式各樣國家考試

並且立志佔用別的考生的名額

以擠下別的考生為樂

某甲實力極強,各種國考,每考必上

每次考上,必定放棄資格

而各種國考又沒有備取或後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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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乙剛好是落榜者第一名

如果某甲沒有來亂,某乙就會考上

因為某甲來亂,害某乙要重考一年

身心受到極大創傷,導致精神異常

而且財產上也受有損害和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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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某乙若起訴某甲

下列請求是否能成立?

1.民事:民法184第一項後段

2.刑事:傷害罪(精神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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