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楊律師的刑訴教學 (35)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上個月的國考題目,我太忙了,只能抽空解題

 

看到各大補習班的解答,我只能搖頭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刑訴第42題我也覺得有點意見

===============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以下是版友的問題:

 

=============

 

楊律師,您好: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德派vs美派〕

在刑事訴訟制度的差異最大

根本是天秤的兩極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

以下是我與版友公開的問答內容

各位考生都須好好思考和反省

=============

KK 於 August 30, 2010 04:11 AM

我前年把考古題K的差不多了每題至少應該看過3遍吧但因為改制附法條後,不少題目變的天馬行空,在這些題目我用考古題的實力拿不到分數,最後律師差了一分飲恨去年沒錢了只好去工作,直到去年年底領完年終獎金才又回來考,但離今年考試只剩8個月,改採傳統的k書方法,考完後的感想還是:考古題的分數我應該大多有守住,但天馬行空的題目我失守了(比如說民訴第一題訴狀要怎麼修改、國私陳榮傳期刊上的獨門暗器等),這都不是靠考古題可以救的起來的分數,我覺得這些題目很有可能成為成敗的關鍵,而考古題的題目可能別人也熟,我沒法靠考古題分數拉開與別人的差距,很鬱卒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

前幾天,在新聞上看到警員側摔檳榔西施的畫面

當下實在很震撼

心中有很多疑問和答案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4) 人氣()

  • Nov 24 Mon 2008 21:36
  • 期間

〔忙〕丶〔好人卡〕丶〔orz〕

似乎是本站重覆率最高的字

最近實在是超忙的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

羈押的要件

除了〔犯罪嫌疑重大〕

還必須有〔法定羈押事由〕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2) 人氣()

刑訴159之1第一項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

這是傳聞證據的例外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我以前說過

若想要學好刑訴,就要幻想自己在法庭上

幻想自己是法官丶檢察官丶辯護人丶被告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1) 人氣()

違法取得的證據

有沒有證據能力?

能不能在法庭上當證據使用?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

其實這幾天我心臟跳超快的

因為昨天有件法扶的刑事案件要宣判

昨天打了一個下午的電話都找不到書記官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

何謂〔卷證併送主義〕?

現行的偵查實務流程如下

先由警察搜證和訊問作筆錄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

為何「犯意誘發型」誘捕偵查 = 違法釣魚?

因為某乙本來沒有犯罪

某乙本來是個老實人也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斯斯有2種

警察釣魚辦案也有2種

「釣魚偵查」的學名為「誘捕偵查」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以下是版友的問題:

==================

告訴不可分,混亂很久,補習班老師把它和單一性案件的不可分放在一起說明,分開都亂了,還擺在一起....更亂!!麻煩楊律師說明一下告訴不可分:主觀不可分.客觀不可分.還有它和單一性案件不可分之效力哪裡要區別???老師給一段話,看不懂:單一性案件不可分之效力,乃訴之效力,與偵查階段無涉.告訴不可分非單一性案件不可分之問題,乃其本質使然而已.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9) 人氣()

老鳥警察與菜鳥警察再度攜手辦案

鎖定補習界第一淫魔楊律師

===============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

證據排除固然可以阻止警方用違法方式辦案

相對地

也會讓壞人逍遙法外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

警察局裏菸霧瀰漫

拘留室傳來陣陣的哀號聲

菜鳥警察緊張地起身東張西望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

以下是版友的問題

=============

請問楊大帥哥律師..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