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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讀警專的讀者說我的故事被編入警專教材內,呵呵,我沒有好或不好的任何想法,因為我是全台灣第一且唯一發現並呼籲「盤查被濫用」的人,尤其自古以來沒有一個學者檢察官法官發現偵查實務越來越少人費時費力去聲請拘票搜索票了,因為用盤查就可以當街押人搜身並闖入搜屋
 
學者檢察官法官幾乎看不到第一時間盤查的可怕經過(被盤查的人通常沒機會也不敢拍攝,若硬拍,也可能被警察用偵查不公開的名義硬阻止,所以大多只有警察拍的,而且最多只會看到隔很多分鐘後才錄的部分畫面,而且只有在對警察有利時才會才會上呈給檢察官及法官看,同理,youtube大多只會看到好警察遇到刁民的影片)
 
你幻想的是電影中壞人都逍遙法外,我看到的是有些壞警察利用違法盤查技術性把他看不爽的老百姓押到警局,然後立刻放人,理由不用問,單純只想讓你更不爽罷了。或是上級交待要清空學生或民運人士,就用違法盤查把合法集會的人押回警局,然後慢慢作簡單無意義筆錄,拖夠時間後立刻放人。或是故意不聲請拘票搜索票去押去搜,違法拘捕違法搜索數十次數百次,總會幸運多抓幾個通緝犯,這是有績效又有獎金的⋯⋯
 
既然如此,還要法律幹嘛?
 
若大家覺得警察無條件無限制皆可盤查拘捕搜索任何人民,反正沒做壞事就不用怕被盤查被拘捕被搜索,當然可以請立委修法,我會乖乖遵守任何盤查拘捕搜索的命令orz
 
若大家覺得警察更應守法,符合法律要件,就可以盤查拘捕搜索,把壞人抓光,保護我們不被壞人欺負。反之,若不符合法律要件,就不可以盤查拘捕搜索,保護我們不被壞警察欺負。那...不就是我正在做的反抗嗎?為何我是全台灣第一位且唯一位敢挺身而出的人?
 
若真要說,我寧願被編入司法官訓練或律師訓練的教材內,因為這才是我的初衷及想改變的,問題並非在警察身上,而在檢察官及法官,因為自民國1年~104年,沒有一個警察因違法盤查違法拘捕違法搜索而被判有罪確定,一個都沒有,萬勝零敗,只有二種可能,(一)自古以來,連續百年來,沒有半個壞警察違法。(二)檢察官法官們都故意睜一眼閉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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