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製作個人的律師名片

左上角需要一個圖

我想畫一個〔正義女神〕

類似這個

http://www.yuanming.net/news_images/2003-5-16-2.jpg

原本想直接抓下來貼在名片上

但又怕侵犯著作權

想一想,還是自己請人量身訂作比較安全

但是我手頭也比較緊

不知有無版友認識繪圖專業人士?

其實不用畫得太漂亮啦

就大概像那個圖即可

但我又付不出大錢 orz

有沒有熱心的版友認識便宜又大碗的啊?

或者便宜又小碗的也可以 orz

如果有版友略懂美工繪圖願意幫我畫最好

我願意付費,或者用免費家教來交換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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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大家會不會覺得〔正義女神〕感覺很棒?

蒙著雙眼像徵不受表面矇騙,用心去看

一手拿著天秤像徵公平丶客觀

一手拿著寶劍像徵制裁的力量丶懲罰

很有內涵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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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提一個民總的概念

大家記不記得民總有學過個東西

〔權利〕

即〔得享受法律上特定利益的法律上的力〕

其實比較正確的思考方式

是把它拆成兩半

前者:〔得享受法律上特定利益〕

後者:〔法律上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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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拆成兩半為何較有助思考呢?

因為如果具有前者,才不會構成不當得利

因為如果具有後者,才能請求和強制執行

那什麼時候只有一半呢?

最常見就是〔已逾消滅時效〕

比如甲欠乙100元

如果已超過15年沒來要

此時乙的〔權利〕只剩一半

乙仍有100元債權

〔乙得享受法律上100元利益〕

但是甲可以主張消滅時效抗辯

〔乙無法律上討回100元的力〕

================

假如甲在15年後

不小心把100元還給乙

甲能不能主張已逾消滅時效而討回來呢?

答案:不行

因為逾消滅時效之後

乙的權利仍有一半

〔仍得享受法律上100元利益〕

所以乙是有權占有,並非不當得利

雖然〔乙無法律上討回100元的力〕

但反過來甲也沒有討回來的權或力

所以民法第144第二項才會如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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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想到民法的消滅時效

就會聯想到正義女神

因為她手中的〔寶劍〕

就像〔法律上的力〕

如果她手中沒寶劍

根本無法伸張正義

林志玲拿著天秤算得準準的

你會怕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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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法律丶公平而沒有制裁的力量時

法律將成為具文

公平將成為夢想

壞人永遠開心地違法

正義永遠無法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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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力量而沒有法律丶公平時

將造成專制丶獨裁

就像國中時

班上帶頭的大哥可以任意欺負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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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實現正義

〔公平〕和〔力量〕必須結合

若想實現權利

〔權〕和〔力〕必須結合

所以

結論就是

〔正義女神〕=〔消滅時效〕

疑?? 

怎麼會這樣??







PS:最近都忙著寫教材,比較沒時間寫文章

希望大家見諒 -_-"

〔正義女神〕的圖案

真的煩請版友們幫幫忙

謝謝大家  m-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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