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版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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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楊大律師
刑訴中的上訴不可分應如何理解?
我覺得刑訴最難的就是上訴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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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鍵在於〔案件單一性〕

在我眼裏

〔起訴不可分〕和〔上訴不可分〕都差不了多少

而這二個東西,都和〔案件單一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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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大家對〔案件單一性〕都是用背的

什麼一部起訴及於全部

什麼有罪和有罪不可分

什麼有罪和無罪就無不可分

大家背到這裏有沒有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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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有個最小單位

比如去紅茶店,最少要點一杯紅茶

不可以點半杯紅茶

比如買鞋子,最少要買一雙鞋子

不可以買半雙鞋子

起訴也是一樣

最少要起訴一個案件

不可以起訴半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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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一個案件〕(就是單一案件)?

一個案件,最少要有幾個被告呢?

很明顯,最少有一個被告

一個案件,最少要有幾個犯罪事實呢?

很明顯,最少有一個犯罪事實

所以單一案件

主觀上:1個被告

客觀上:1個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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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1個被告,很好判斷

何謂1個犯罪事實?

林鈺雄教授有不同見解

但為了講解方便

以下只討論通說和實務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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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刑事訴訟是用來判斷刑罰權有無的

白話一點

找律師告人的目的

就是要法官判斷被告有沒有構成刑法的罪名

所以1個犯罪事實=1刑法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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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連續犯為例

甲1月份殺A

甲2月份殺B

在一般人眼中,有2個犯罪事實

但是很抱歉

因為連續犯在刑法上是1罪

而1罪=1個犯罪事實

所以這是1個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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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不是有說過

最少要起訴一個案件,不能只告半個案件

所以如果檢察官只起訴甲殺A

法官就會對檢察官說

〔為什麼只告殺A的半個犯罪事實〕?

〔為什麼沒告殺B的半個犯罪事實〕?

〔你難道不知道不能只告半個案件〕?

〔你買鞋子可以只買右腳嗎?那左腳怎麼辨?〕

〔要買就買一雙鞋,要告就告一個案件〕

〔你只買右腳,我視為你買1雙鞋〕

〔你只告半個案件,我視為你告1個案件〕

〔因為視為你告1個案件,所以我可以審理1個案件〕

〔因為你告殺A的部分,所以我視為你告殺AB〕

〔因為殺AB都視為你有告,所以我可以審判殺A和殺B〕

所以學說才會說什麼一部起訴及於全部

所謂的〔一部起訴,效力及於全部〕

真正的涵義在於

〔不能只告半個案件〕

為了解決只起訴半個案件的情況

所以法院被迫順便審判另外半個案件

因為甲殺AB是1個案件

而檢察官又只起訴甲殺A的半個案件

所以法官被迫連甲殺B的另外半個案件順便審判

所以才會〔一部起訴,效力及於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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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案件單一性〕

這就是〔起訴不可分〕

各位都懂了嗎?

很好

讓我們來做個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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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姐姐很迷梁朝偉

所以我被迫以梁朝偉來舉例

還記得無間道第三集

曾志偉派梁朝偉去和對方談判

雙方約在酒店

梁朝偉拿著菸灰缸往對方頭上砸的畫面嗎?

假設對方頭破了

菸灰缸也被打破了

假設檢察官起訴梁朝偉傷害罪

這時法官要如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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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對方的頭,構成傷害罪

可是打破酒店的菸灰缸,構成毀損罪

這是一行為

所以是想像競合

是裁判上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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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幾個案件?

主觀上:1個被告(帥哥梁朝偉)

客觀上:1罪

這是1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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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檢察官只告傷害罪的部分

檢察官沒有告毀損罪的部分

所以檢察官只告了半個案件

這時法官只好連另外半個案件也一起審判

所以法官可以審判傷害和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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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案件單一性〕

這就是〔起訴不可分〕

各位都懂了嗎?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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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單一性既然這麼簡單

那國考會怎麼考?

國考的考古題的考法都差不多

它會問你

假設檢察官起訴梁朝偉傷害罪

而法院審理之後發現

梁朝偉另構成毀損罪

檢察官驚覺漏掉了毀損罪

檢察官立刻追加起訴梁朝偉毀損罪

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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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因為傷害罪和毀損罪是裁判上1罪

而一部起訴效力及於全部

所以〔表面上〕,檢察官只有起訴傷害罪

但是〔實質上〕,檢察官也有起訴毀損罪

因為毀損罪〔實質上〕〔已經起訴〕了

所以檢察官不可〔再〕起訴毀損罪

所以檢察官〔追加起訴〕毀損罪,是〔重覆起訴〕

法院應以303第二款,為不受理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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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吧?

你(妳)真的以為國考會考很難的東西嗎?

國考的題目只是埋下一些陷阱來誤導大家而已

當你(妳)視破的那一剎那

就會發現題目真的很簡單

沒有任何很深奧的法理

不需要去看一大堆補充資料

只要你(妳)能用簡單的方法去理解它

其實是可以輕鬆拿到40分以上的

^_^






各位心中一定會想

〔真的只考這麼簡單嗎?〕

呵呵,不信就自己去看20年份的考古題啊

各位心中一定會想

〔萬一今年考很難怎麼辦?〕

呵呵

連這麼簡單的題目都能嚇跑一堆考生

萬一考很難

你(妳)不會寫,別人也不會寫

那有什麼好怕的?

反正考試是在比爛啊

只要別人比你(妳)爛

你(妳)還是會考上啊

明白了嗎

^_<





下集預告

案件單一性(二):上訴不可分

敬請期待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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