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故意〕?

大家都會背〔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

故意的〔要素〕為何?

大家都會背〔知〕和〔欲〕

但光是這樣死背是沒用的

大家都忽略了國考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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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它最核心的在於〔那些東西要知道〕

如果我殺了甲

在法庭上我抗辯

〔我不知道甲的姓名地址生日〕

〔所以我欠缺,知,這個要素〕

〔所以我沒故意〕

試問該如何審理?

答案很簡單,也很白吃

知,只需對〔構成要件要素〕知道即可

講白一點

只要把法條拿出來看

只要對法條內容的要素知,即可

271條殺人罪的要素

〔殺人者....〕

所以我只需要知道甲是〔人〕即可

其他的不需要知道

所以我仍有殺人的故意

而國考對於〔知〕會怎麼考呢?

通常集中在〔打擊錯誤〕和〔客體錯誤〕

詳情請參考我之前寫的〔打擊錯誤or客體錯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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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

它最核心的在於〔區別實益〕

國考最常考的就是

〔未必故意〕vs〔有認識的過失〕的區別

二者都有〔知〕

差別僅在於〔欲〕

〔未必故意〕會容忍結果發生

〔有認識的過失〕根本不希望結果發生

現在讓我考各位幾個問題

一丶〔男生射精前拔出來,學A片射在女生臉上,但女生仍懷孕〕

試問:〔故意〕或〔過失〕致使懷孕?

二丶〔女生沒醉卻又裝醉,要求在男生家過夜〕

試問:〔故意〕或〔過失〕致使一夜情?

相信各位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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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了解國考的重要考點

〔故意〕丶〔未必故意〕

其實不難

同理

當各位把〔故意〕丶〔未必故意〕給搞懂了

〔過失〕丶〔有認識過失〕也能拿高分

國考,其實沒想像中難

































PS:

今天我去看了〔海角七號〕這部電影

很好笑,也很感人

演員的演技也很棒

強烈推薦大家去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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