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獄卒要把犯人關起來

犯人逃獄時能不能抗辯說

〔關起來是妨害自由〕

〔所以是現在之侵害〕

〔所以逃獄是正當防衛〕

〔所以逃獄無罪,哈哈哈〕

逃犯可以這樣抗辯嗎?

當然不可以

因為人活在世界上

不可能完全不侵害任何人

有時候〔侵害〕是必要之惡

有時候我們會容許〔合法〕的侵害

所以光是〔現在〕之侵害,還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還必須是〔不法〕之侵害

獄卒要把犯人關起來是〔合法〕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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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常考幾個很無聊的東西

〔對於正當防衛,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對於緊急避難,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對於正當防衛,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其實上述爭點,學說上是有爭議的

各位只要選擇自己最喜歡的一說即可

我採那一說呢?

我個人是考試取向

我選擇不用背,且忘不掉的那一說

我玩一遍給各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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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正當防衛,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我選擇否定說

因為正當防衛的要件必須是〔不法〕之侵害

如果對方可以成立正當防衛

就表示對方有阻卻違法事由

就表示對方是〔合法〕的侵害

所以我不能再主張正當防衛反擊

(嘿嘿,就把公式套進去,連背都不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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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緊急避難,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我選擇否定說

因為正當防衛的要件必須是〔不法〕之侵害

如果對方可以成立緊急避難

就表示對方有阻卻違法事由

就表示對方是〔合法〕的侵害

所以我不能再主張正當防衛反擊

(嘿嘿,就把公式套進去,連背都不用背)

(但可以考慮改成主張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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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正當防衛,能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這部分其實應該放在緊急避難的文章再來討論

肯定說認為從刑法24條緊急避難的要件來看

文義上可以符合,所以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否定說認為這樣會變成互相可以反擊

弄到最後沒完沒了變合法互毆

所以不能再主張緊急避難

上述兩說都蠻有道理的

自己挑一個喜歡的當結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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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簡單

報告完畢










PS:

假如你不是現行犯

而且警察也沒有拘票押票而違法逮捕你時

記得

反手把警察制服,然後用他的手銬把警察銬起來

來後嗆回去

〔你因為違法逮捕而被逮捕了〕

嘿嘿~這招酷吧






























我隨便說說的

不要試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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