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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的問題

早期律師司法官已經考到爛了

所以現在出題率較低

但是四等考試還是很喜歡考這個

這東西其實只會考幾個地方

接下來我將會挑選四等常考的考點來解說

相信我

正當防衛常考的就那些而已

看懂了,就會發現這幾乎是送分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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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打架,一定會出現這些對話

老師:〔你為什麼打他?〕

小朋友:〔因為他先打我〕

老師:〔就算是他先打你,你也不能動手打回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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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是不對的

還手,常常也是不對的

因為這也是種〔傷害罪〕

因為這也是種〔動用私刑〕

想要討回公道?

可以,請經過公正的審判

因為這就是遊戲規則

可是...很多時候,等到審判就來不及了

比如:甲一直打乙

若不讓乙還手

難道要讓甲打到天亮?

因為有急迫性

所以我們才會搞出〔正當防衛〕這東西

立法目的就是讓各位可以及時保護自己

先保住生命

然後再慢慢去法院告

因此,正當衛防的第一個要件出現了

必須是遇到〔現在〕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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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

若是〔過去〕的侵害呢?

甲一拳KO乙,把乙打到躺在地上

甲很開心地轉身離開

乙越想越不爽

三秒之後

乙爬起來,衝向甲

往甲的後腦,用力巴下去

乙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呢?

當然不行

因為甲已經打完了

因為甲已經轉身離開了

因為甲已經不想再打乙了

已經沒有任何急迫性了

乙可以慢慢去法院告甲

乙沒必要動用私刑了

所以乙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因為沒有〔現在〕的侵害

因為只剩〔過去〕的侵害

再講誇張一點

〔過去的侵害〕=〔過去的回憶〕

法律不可能因為〔回憶〕而容許〔動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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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四等實例題常考的東西

很簡單吧

教完了,報告完畢






















PS1:

最近剛好接了一件正當防衛的案件

所以心血來潮寫這個題目

學習正當防衛的要件,有一個技巧

回想小時候打來打去的爭吵過程

然後各位就會覺得很簡單了

沒錯

正當防衛這東西

各位小時候已經實習很多年了







PS2:

實習,是最有效的學習方式

以前我看過幾本教人〔如何快速學習〕的書

其中一個技巧,就是〔實習〕

而且是利用日常生活學習

我還記得作者了為學習滑雪

他特別搬去冰天雪地的地方

所以他很快就變成滑雪高手

作者想學好英文

他特別搬去美國住個幾年

現在他英文溜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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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夢想,未來若再有機會開課

我也會用〔實習〕的方式教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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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老師,刑法性交的定義好難喔〕

楊律師:〔有插入說丶接觸說....等〕

女學生:〔嗚...人家不懂〕

楊律師:〔示範一遍就懂了,來~~就是這樣...〕

女學生:〔啊~啊~啊~~~~~〕

楊律師:〔這下懂了吧!我就說我很會教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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