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二一的那段日子

我在陽明山上的一間餐廳打工

那時有一位工讀生,長得很像周星馳

他有兩大嗜好

第一

他喜歡參加媽媽們的麻將聚會

依照〔三娘教子〕的定律

他逢賭必輸

但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只是想趁機認識那些狼虎之年的熟女

然後再過濾出徐娘半老風味猶存的熟女

最後....刑法239條

第二

他為了平衡年齡上的差距

他也極偏好找年齡比他小的高中美眉

而且採用罕見的3P玩法

有時是二女一男

有時是二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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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精卵結合的那一剎那

卵子會立刻產生防護罩

所以雖然體內有無數精子亂衝

只會有一隻幸運的小蝌蚪能跑進去裏面玩

還記得國中時

我常常好奇地思索著

如果有2隻小蝌蚪幾乎同時衝進去

〔第2隻小蝌蚪會不會被夾在防護罩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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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時

教授問同學們一個實務案例

被告潛入女子宿舍陽台

摘下其中一條性感蕾絲內褲

展開DIY的行為

完工之後,又掛回去

當場被埋伏的警察逮捕

試問被告該當何罪?

教授問完之後

沒有人回答的出來

教授為了鼓勵大家便提議

〔只要回答的有道理,就加分〕

為了拼獎學金

小弟我挺身而出

〔公共危險罪,因為可能導致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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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想到〔超越的因果關係〕時

就會聯想到上面三則故事

假設刑法有〔未婚懷孕罪〕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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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一

甲男,乙男,丙女

因國考壓力太大

某夜

一時性起,玩起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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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二

透過X光放大鏡

無數隻小蝌蚪在丙女體內亂衝

甲蝌蚪:兄弟們!衝啊!務必要搶到頭香

乙蝌蚪:可惡!還不快閃開,別擋在我前面

甲蝌蚪:咱們領先了!哈哈!可見咱們比較威猛

乙蝌蚪:屁啦!那是因為你們是快槍俠,比較早進來

甲蝌蚪:誰有地圖?我有點迷路了

丙卵子:我在這裏!趕快進來唷!

甲蝌蚪:我來啦!我搶到第一啦!喔耶 ^o^y

丙卵子:額滿了~啓動防護罩~

乙蝌蚪:更!錄取率比律師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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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三

丙女大肚子

甲男和乙男皆被起訴〔未婚懷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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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很明顯成立未婚懷孕〔既遂〕

乙男很明顯成立未婚懷孕〔未遂〕

因為

雖然乙男和丙女有性行為

雖然乙男也派出小蝌蚪潛入丙女體內

但是甲男的小蝌蚪搶先一步精卵結合

所以丙女是因為甲男而懷孕的

丙女並非男為乙男而懷孕的

丙女的懷孕結果和乙男並無因果關係

此時所謂〔超越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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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看完擇一丶累積丶超越的因果關係文章之後

各位同學有沒有發現一件事

〔有無因果關係〕的判斷

似乎不需要用到任何學理

幾乎就只是個〔舉證和證明〕的問題

沒錯!

〔因果關係〕就是這麼簡單

看到考卷上的題目之後

只要幻想一下案發經過的畫面

然後再幻想自己是檢察官和辯護人的攻防

最後再幻想自己是法官

就能做出最後的判決,並寫下答案



















PS1:

〔超越的因果關係〕

早期實務稱之為〔因果關係中斷〕

後來為什麼改名呢?

理由很簡單

因為因果關係只有二種答案

〔有〕或〔沒有〕

不可能既〔有〕卻又〔中斷〕

因此為了正其名

晚近的學者才改用〔超越的因果關係〕一詞












PS2:

雖然在刑法上不存在所謂的〔因果關係中斷〕

要嘛〔有〕丶要嘛〔沒有〕

不可能既〔有〕卻又〔中斷〕

但我卻聽過一件〔因果關係中斷〕的特例

當我就讀研究所時

曾經兼差在一家社福機構擔任社工老師

那機構中有另一位社工,高大威猛,堪稱〔猛男〕

有次午餐時間,我就好奇地問他

楊:你這麼高大威猛,女生一定會很滿足

猛:我的第一次,剛好也是最後一次

楊:怎麼說?

猛:我們做了很久,而且讓她直達終點

楊:很強啊,第一次就高潮

猛:不盡然

楊:何解?

猛:就在她高潮的第一秒,樓上的水塔剛好爆裂

楊:啊????

猛:我是說真的

楊:然後呢?

猛:驚嚇之餘,很直覺反應暫停,並上樓觀看

楊:然後呢?

猛:我和弟妹,花了1小時打掃樓上

楊:然後呢?

猛:再回到房間時,她就回家了,唉~

楊:嗯~因果關係中斷

猛:???什麼意思???

楊:咳!咳!咳~沒有啦~














PS3:

本文章內容皆是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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