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政府想把酒測值降為0.15

所以我最近就一直想寫這方面的文章

原本想要下星期才寫的

但昨天發生一件事,讓我決定提早寫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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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

突然接到朋友的電話

他說他被抓到警察局

因為他酒後駕車,臨檢被攔下來

結果酒測質高達0.65

所以就被帶至派出所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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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直覺反問他

〔你的意識清楚嗎?〕

他說很清楚

聽完他的回答

我就很放心

然後半夜去警察局把他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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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85-3條是國考的常客

但其實是很簡單也很好拿分的

會不會構成要件該當

關鍵在於〔能不能安全駕駛〕?

所以啦

不管你的酒測質是0.15或0.55或0.65

也不管政府把酒測值調降多少

那都不重要

只要你不能安全駕駛,就會該當犯罪

例如:一口就醉的人,縱使酒測值0.001,也會該當

反之

只要你能安全駕駛,就無罪

例如:千杯不醉的酒家女,縱使酒測值100,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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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個朋友

酒量極佳

雖然喝到酒測質高達0.65

不但能走直線

還可以在紙上畫出圈形

表示他仍可安全駕駛

所以他不會構成刑法185-3條


















PS:

難得逮到機會

我當然要虧他一下

要離開警局時

我立刻反問警察

〔他有沒有撞傷人?〕

〔他有沒有酒後亂性?〕

〔我好像看到車輪有殘留的血跡喔!〕

〔要不要對他測謊?或者DNA建檔?〕

嘿嘿~他老兄嚇得冷汗直流

相信他再也不敢酒後駕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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