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版友的問題

============

我對於緊急避難和義務衝突有時會混淆

楊律師有空時能不能詳細講解或舉例呢?

比如有個經典題型

某位媽媽開車載著兩個小孩在路上

突然發現旁邊車道有台超級大卡車越線快撞過來了

於是立刻往右手邊的人行道撞去(同時也看到人行道有兩個倒楣鬼在散歩)

因此時別無他法,只好把那兩位行人撞成重傷了。

媽媽對於行人是否同時可主張緊急避難和義務衝突??

(救自己孩子的義務V.S不可以撞刑人的義務)

============

其實〔緊急避難〕

〔本質上〕〔也可以〕算一種〔義務衝突〕

我們把所有排列組合都列出來

============

衝突(一)

〔保護自己〕vs〔不作為義務〕

我們有不能打破別人玻璃的不作為義務

但咖啡廳失火時

我們被迫破窗逃出

============

衝突(二)

〔保護自己〕vs〔作為義務〕

我們有保護家人的作為義務

但當鐵達尼沉船時

我們被迫看著家人慢慢沉入海中

因為只抱到唯一的浮木

============

衝突(三)

〔不作為義務〕vs〔作為義務〕

老爸有義務保護女兒

老爸有義務不傷害別人

電影〔世界大戰〕

阿湯哥為躲避外星人攻擊

帶著小女兒躲入獨居老人的地下室

結果老人一直碎碎唸

外星人循著聲音往下查

阿湯哥為保護女兒被迫殺掉老人

============

衝突(四)

〔不作為義務〕vs〔不作為義務〕

我們有義務不傷害別人

但前方突然有車禍

若不急剎,會撞到前方的人

若急剎車,會撞到後方的人

============

衝突(五)

〔作為義務〕vs〔作為義務〕

我們有義務救家人

大寶和二寶同時落水

老媽只能救一個

============

大家有沒有發現一件事

若從〔緊急避難〕的〔條文〕來看

(一)到(五)

都能塞入〔緊急避難〕的〔條文〕內

而(一)到(五)

剛好又也算〔義務衝突〕

左看右看

〔緊急避難〕=〔義務衝突〕???

============

所以我恐怕只能告訴妳〔通說〕的答案

(一)到(四)用〔緊急避難〕

若不符合〔緊急避難〕

也不能用〔義務衝突〕

因為〔緊急避難〕是特別的明文規定

(五)用〔義務衝突〕

============

當然啦

也許通說的答案有其特別的理由

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這可能就要其他版友來幫忙解惑了








PS: 好累 orz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楊律師法律討論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