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一個星期

冬季來臨

白雪紛飛

小朋友們用雪球打扙

情侶在街燈下擁抱 orz <----(觸景傷情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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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有個賣火柴的小女孩站在街道上

〔火柴!火柴!誰要買火柴〕

小女孩向路人賣火柴,但是沒有人向她買

雪愈下愈大,愈來愈冷

小女孩開始點火柴取暖

一根接著一根

直到最後一根火柴熄滅

小女孩倒在街道上

隔天只見到幾十根燃燒過火柴,和一具冰冷小女孩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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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很快傳到立法院

就在開會開到一半的時候

大批員警闖入立法院

院長:〔誰要你們闖入神聖的國會殿堂的?〕

員警:〔你們是現行犯,全部都要逮捕〕

院長:〔你在說什麼啊?〕

員警:〔昨天有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冷死和街道上〕

院長:〔那關我們什麼事?〕

員警:〔你們沒有人救她,全部都是不作為犯,不作為=作為〕

此時立法院的法務人員用手摀著嘴向院長說

〔好像真的有這個規定喔〕

院長:〔啊...這...那你們這些員警也是不作為犯囉〕

員警:〔對啊!等到大家都抓光之後,我們就要互相抓對方了〕

員警們互相看看同仁們,低頭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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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們在監獄裏開會

立委:〔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咱們要想個解套方式〕

院長:〔對啊!大伙開個會修改一下法律,這樣就沒事了〕

立委:〔要不然我們把不作為犯的要件限縮一下〕

院長:〔什麼意思?〕

立委:〔要有作為義務,才能成立不作為犯〕

院長:〔什麼樣的人才有作為義務呢?〕

立委:〔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本來就不該要求太嚴格〕

院長:〔對啊〕

立委:〔所以對不認識的人,原則上沒有作為的義務〕

院長:〔有理,那什麼樣的情況下有作為義務?〕

立委:〔親屬,還記得上星期不作為殺老婆的負心漢嗎?〕

院長:〔對啊,我原本也想來這招的,還有呢?〕

立委:〔危險前行為,比如開車撞到人,就有義務送他到醫院〕

院長:〔還有呢?〕

立委:〔契約,比如褓母,就有義務餵小孩〕

院長:〔這很重要,我去酒店時,都是請褓母帶小孩〕

立委:〔院長您一把年紀了,小孩不是剛拿到碩士回國嗎?〕

院長:〔不是那一個啦,還有呢?〕

立委:〔危險團體,比如登山隊,因為在登山時只能依賴隊友〕

院長:〔這倒是,還有呢?〕

立委:〔危險物監督者,比如帶著大狼狗散步,就要把來福牽好〕

院長:〔這個提議很好,就這麼決定,大家來表決吧〕

果然在人擠人的監獄中,數百位立法委員全數通過刑法修正案

此時〔不作犯〕的第一個要件終於產生

〔必須要有作為義務〕(即保證人地位)

同時也順便修正刑法施行法,溯及既往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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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數百位立委的掌聲之後

院長擠到欄杆處,對著警衛室大喊

院長:〔喂!監獄官們,可以放我們出來了〕

此時監獄官從眾人之中勉強擠出來

監獄官:〔院長大人!有何吩咐?〕

院長:〔嗯!你怎麼也在裏面?〕

監獄官:〔我也是不作犯啊,你忘啦,全國人都坐牢了〕

院長:〔啊!那快放我們出來,已經修法啦,大家可以回家了〕

監獄官:〔我也想啊〕

院長:〔那就快把牢門打開啊〕

監獄官:〔我在你旁邊,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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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講到〔賣火柴的小女孩〕

我有個數十年來的疑問

通常童話故事都會帶有某種啓發

比如〔狼來了〕,要我們不要說謊

〔堵水壩的小孩〕,要我們捨己為人

可是....〔賣火柴的小女孩〕

她的確很可憐,這個故事的確很感人

但就是不懂這個故事到底要啓發什麼啊?

有人可以解答我多年來的疑惑嗎?

*^_^* <----- 裝可愛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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